<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〕4号)和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“三区三州”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管理权限,经过单位推荐和征求意见,拟对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7个集体进行脱贫攻坚专项记功奖励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(—)反映。 附件:1.昭通市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 2.昭通市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22日 附件1 昭通市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 昭阳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鲁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巧家县热区产业发展中心 盐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大关县竹产业发展中心 永善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绥江县防震减灾局。 附件2 昭通市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 今日推荐来源/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:《昭通市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公示!》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st/pgst/7579.html |